根據BURKINA FASO布基納法索簽發(fā)于11/07/2006法令編號00557的規(guī)定,自2006年11月07 日起,所有經過洛美、科托努、特馬或阿比讓港口,再轉運至布基納法索的貨物必須申請BESC(ECTN)電子貨物跟蹤單。如果沒有申請,將被視為觸犯布基納法索的條例,并在目的地受到嚴厲懲罰,為避免不必要罰款,出口客戶請務必仔細閱讀以下
根據BURKINA FASO布基納法索簽發(fā)于11/07/2006法令編號00557的規(guī)定,自2006年11月07 日起,所有經過洛美、科托努、特馬或阿比讓港口,再轉運至布基納法索的貨物必須申請BESC(ECTN)電子貨物跟蹤單。如果沒有申請,將被視為觸犯布基納法索的條例,并在目的地受到嚴厲懲罰,為避免不必要罰款,出口客戶請務必仔細閱讀以下事項。
布基納法索ECTN(BESC)需要提交的資料
1:ECTN APPLICATION FORM申請表格
2:草本海運提單
3:商業(yè)發(fā)票
布基納法索ECTN(BESC)申請流程
一,申請人提供申請資料;
二,我司收到上述材料后出正式賬單;
三,申請人安排匯款;
四,我司收到匯款后出號碼和證書草稿;
五,申請人確認草稿;
六,我司出具證書正本。
注意:正本ECTN(BESC)必須在船抵達目的港5個工作日前簽發(fā)生效,否則可能產生罰金或者無法清關等。
如何使用ECTN(BESC)證書
ECTN(BESC)證書正本是電子版本,會發(fā)到申請人的郵箱。
申請人需將此文件打印出來或將附件轉發(fā)給目的港收貨人,貨代或船等。